支持起诉助力农民工讨薪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赵某某向李某某讨薪一案,近日经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李某某支付赵某某劳务费40000元,其中20000元已于2019年7月1日前支付,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余款。
2015年9月,李某某雇佣赵某某从事墙体涂料粉刷工作。2018年8月,经结算,李某某欠赵某某劳务费40000元,后赵某某多次催要未果。2019年5月7日,赵某某向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经调查了解后,叶集区人民检察院以支持起诉的方式支持赵某某向叶集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不忘司法为民的初心,牢记法律监督的使命。今后叶集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支持起诉办案力度,努力为农民工讨薪之路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