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人民检察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医学诊断开展审查工作
时间:2019-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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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叶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个月。台某某因患有严重疾病,六安市看守所作出不予收押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暂于监外执行规定》相关规定,叶集区人民法院已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我院快速启动监外执行监督机制,对罪犯台某某暂于监外执行一案派员进行检察监督,于2019年4月17日上午8:00对台某某在六安市人民医院梅山南路门诊部体检进行审查,以监督台某某医学诊断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确保疾病诊断书的内容是真实有效的。
我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的支撑、推动和引领作用,有效促进监所检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中取得了良好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