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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听证零距离  倾听民声解民忧
时间:2026-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检察听证下沉基层、融入群众,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2026年5月20日,叶集区人民检察院将公开听证会“搬”至洪集镇双墩村村委会,把司法办案现场变为乡村普法课堂,就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通报了案件事实经过,在案证据及法律适用依据。经查,本案孙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沿六安市叶集区洪集镇双墩村韩圩路由南向北行驶时,因疏于观察导致车辆碰撞行人,造成交通事故。事发后,孙某某立即下车查看情况,并拨打报警和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医,并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

承办人认为孙某某属于过失犯罪,主观恶性小。有自首情节,赔偿被害近亲属并取得谅解,愿意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无犯罪前科,犯罪情节轻微,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

听证过程中,孙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疏忽驾驶的危害,对给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的伤害深表愧疚,当场认罪悔罪,承诺今后自觉严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驾驶。被害人及家属自愿谅解孙某某的过失行为,同意司法机关对其作相对不起诉。

经集中评议,全体听证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及不起诉处理建议。大家认为,该案处理既严守法律底线,有效震慑交通肇事违法犯罪、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又精准适用宽严相济政策,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此次上门公开听证,是叶集区人民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推进阳光司法的生动实践,将公平正义和法治宣讲送到群众家门口,让检察履职更接地气、更有温度。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坚持依法办案与温情司法相结合,常态化开展上门听证、以案释法工作,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全力化解基层矛盾,夯实法治乡村建设根基,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护航基层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