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子,教之以义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防治校园欺凌工作要求,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近日,叶集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群走进辖区学校,以“同是初三家长,共上一堂法治课——法治副校长与九年级家长谈规则、边界和陪伴”为题,为家长们送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

课堂上,检察官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数据和真实案例,分析了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势,提醒家长警惕监管缺位、陪伴缺失、错误示范等问题。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和防治校园欺凌相关内容,检察官重点讲解: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教育孩子家长是第一责任人;家长应注重品德、心理健康、安全和劳动教育,不得实施家庭暴力、歧视或教唆孩子违法,并须预防孩子沉迷网络,教育孩子不做欺凌者、不当旁观者、遇到欺凌及时求助,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不依法履责的,检察机关可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同时,针对初三学生青春期特点,检察官还给出具体建议:每天留出15分钟沟通、管好手机使用、了解孩子同伴、发现异常及时联系学校和司法机关,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父善教子者,教于孩提。”引导家长正确养育孩子,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愿与家庭、学校携手同进。下一步,叶集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联合社会各界力量,继续探索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