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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
时间:2025-0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六安市叶集区二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28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15日在六安市叶集区第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在区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忠诚履职、担当实干、创先争优,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24年,办理各类案件650件,检察官人均办案量108件,10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

一、围绕中心大局,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贡献更大力量

坚决捍卫国家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犯罪,批准逮捕2133人,起诉3880人。依法对台某某、施某某故意杀人案件批准逮捕。严惩黄赌毒犯罪,批准逮捕410人,起诉1019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对柏某某等10人涉网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各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三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

聚力惩处贪污腐败犯罪。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召开监检衔接会商会2次,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提前介入调查疑难复杂案件6件,受理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7人,提起公诉611人。依法办理蔡先锋贪污、受贿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依法对六安市公路管理处原党委书记、主任张传永(副处级)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决定逮捕34人,起诉34人。依法对向马鞍山市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市长黄化锋进行利益输送的国资上市企业高管人员董泽友涉嫌行贿罪、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

倾心服务法治营商环境。充分运用法治之力稳定社会预期、助推高质量发展。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走访活动,检察长走访鑫鹏达木业、中亚木业14次,主动约见公司法人代表,询问企业诉求,帮助企业疏困解难。紧紧围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决策部署,着力打击涉企犯罪案件,起诉22人。办理了王某某诈骗区部分模板企业案件,依法对收购模板的殷某某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追诉,并主动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殷某某在审查逮捕期间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严格落实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检察长接访3人次。检察长接访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任某某的过程中,发现其有经常性外出生产经营需要,但社区矫正机构未能批准其经常性外出请假申请,立即启动法律监督程序,向社区矫正机构发出检察建议,助力开启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绿色通道,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典型案例。

二、厚植执政根基,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上实现更大作为

依法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行为。依法履行批捕、公诉职能,批准逮捕6697人、提起公诉194269人。依法惩治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批准逮捕5281人,起诉83126人。针对近年来辖区内住宅小区盗窃案件频发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加大预防小区盗窃案件检察建议,助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三部门挂牌督办跨省结伙倾倒铝灰污染环境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书面提出具体侦查取证意见,会同公安机关、环保部门赴江苏等地现场调查取证,进一步完善证据链,依法提起公诉15人,各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一如既往树牢“如我在诉”理念,用心办好百姓身边案,对交通肇事、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66人,不起诉2021人。对刘某某因生活琐事致人轻伤的犯罪行为,考虑到刘某某与被害人系兄弟关系,在审查起诉阶段已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防止了矛盾升级恶化。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185250人,适用率83.33%,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09人,采纳率96.65%,适用简易程序44件。积极推进刑事案件线上单轨制办理,通过安徽省政法跨部门一体化办案平台办理案件192件,大幅度提高司法效率。

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将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件,支持起诉6件,帮助农民工讨薪21.1万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参与“无事”找书记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开展“温暖控申”活动,接待来电来信来访1512人次,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件件有回音。严格执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用好“六尺巷工作法”,检察长接访下访3人次,领导干部包案3件次,积极发挥司法定分止争、化解矛盾作用,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常态化开展“日夜在岗守护平安”专项活动,深入基层帮助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持续强化特殊群体保护。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未名·未检”工作室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批准逮捕510人,起诉710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对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定期监督考察,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强化诉源治理,针对近年来在旅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高发问题,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治部分旅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不规范现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宣讲10次,联合团区委、教育局等多家单位举办“模拟法庭+线上直播”进社区活动,邀请蓝天救援队开展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开播普法微课7场,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普法宣传20000余人。参加“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口协商会,不断加大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惩治犯罪力度,持续净化网络环境。2名干警以“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主题参加六安市第四届新时代文明实践系列大赛,荣获六安市第四届“乡村名嘴”荣誉称号。联合区妇联开展2024年困难妇女“皖风送暖”活动,向两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000元,为陷入困境的家庭送去温暖和希望。

三、强化法律监督,在维护司法公平公正上取得更大成效

不断优化刑事诉讼监督。牢牢把握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根本职能定位,全力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落实《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召开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2次,进一步完善故意伤害罪证据审查、危险驾驶案件办理、侦查取证等事项。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4件,追诉漏犯8人,对确有违法情形的,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2件。加强刑事审判全流程监督,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件,提请抗诉23人。办理的戴某某、卢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戴某某、卢某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一审宣判后又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区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二审改判增加二人有期徒刑三个月。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列席审委会5件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针对5名社区矫正对象存在不按规定请假、不假外出、人机分离等脱管情况向社区矫正机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对罪犯邵某某提请收监执行审查。对法院拟决定的1名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同步审查、同步监督,确保刑罚变更执行依法进行。

高效开展民事行政监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协同解决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促进提升法治建设整体水平。认真落实《强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衔接意见》,与区委政法委共同出台《2024年度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启动“党建+监督专项行动”模式,以“执法监督建议函”“检察建议”“提请抗诉”“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对区直各政法单位的执法司法活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向区法院制发民事执行检察建议21件、民事审违检察建议1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区法院全部回复采纳。调取近两年行政审判案件17件,针对区人社局工伤保险资格及待遇认定案件制发行政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8件,回复采纳8件,提请市检察院对1起行政协议案件进行抗诉。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并全部得到采纳。扎实推动行刑反向衔接,确保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效衔接,制发检察意见22件,回复采纳17件。

巩固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紧扣“可诉性”这个关键,敢于通过“诉”的确认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持续提高精准性和规范性。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5件,立案23件,达成磋商4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9件。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审查立案3件,发出公告3件,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均已判决生效。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治理,走访区内下辖各乡镇养老机构,针对公办公营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相关服务履行不到位问题,向区民政局、各乡镇街制发检察建议7件。落实《关于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针对红墩寺遗址、双墩孜墓葬存在破坏文物本体、侵害公共利益等问题,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区文旅体局、洪集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件。以“飞线充电”问题为切入点,对老旧小区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全面调研,向区消防救援局等职能单位制发检察建议2件,及时整治电动车“飞线充电”、占用通道等问题。结合暑假防溺水安全行动,针对区内部分河道、水域旁等临水救生圈存在褪色脆裂、内部海绵大面积裸露等无法全部发挥救生功能问题,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及时进行磋商4件,督促完善突发时间应急处置机制和安全督查机制,及时修缮和维护已损坏的救生设施。

四、聚焦固本强基,在锤炼过硬检察队伍上凝练更大决心

始终擦亮新时代政治底色。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将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将政治能力作为检察队伍第一位的能力。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春训”、“业务半月谈”等形式进行政治轮训,激励检察干警筑牢政治忠诚,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2024年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3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党支部学习14次,开展为期5天的“春训”活动,举办“业务半月谈”16期,参加区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治轮训班2期,政法干警全员参训。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调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新媒体工作室,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发布信息1200余条,短视频54条,牢牢守住检察舆论阵地,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着力培育新时代检察精神。没有全面从严治检的革命性锻造,就不会有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始终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压实“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以案为鉴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工作,对全体人员进行严防酒驾问题专项警示提醒,观看警示片《永远吹冲锋号》,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让全体检察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填报重大事项19件。有序推进“护苗”行动,组建“护林员”,对从事干部人事、司法办案、财务会计等关键岗位科以下的年轻干部建立包联责任机制和廉情信息台账。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立检务督察办公室,定期对检察人员纪律作风、依法办案进行监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年无违纪违法情况。树牢正确、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拘一格选用优秀年轻干部,130周岁以下干警任命为检察官,135周岁以下干警提拔为部门正职,2人分别荣获全省2023年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个人、全省2022-2023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教育引导更多年轻干部埋头苦干、勇毅前行。

牢固树立新时代司法理念。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让“阳光”与检察同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区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决议,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主动向省、市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加强委员联络,邀请政协委员、听证员等各界人士参与案件办理、检察开放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座谈会等活动200余人次。推进检察听证常态化,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对涉嫌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等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举行公开听证36次,邀请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参与80余人次。落实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聘任区财政局等行政机关5名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68份,发布各类检察工作信息1069条,让检察权的运行可感可触可信,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效检察服务。

各位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的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离不开区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区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建功新时代,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标党和人民新的更高要求,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需进一步做实,服务保障现代化叶集建设的思路还需再开拓、措施还需再有力。二是法律监督质效还需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办案线索来源渠道需再拓宽,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还需再完善。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能还需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理念需持续更新,专家型、复合型人才缺乏。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的论证、布局之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按照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筑牢政治忠诚,提升监督质效,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叶集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1.始终高举旗帜,为大局服务,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实践就跟进到哪里。坚持不懈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既从政治上着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又从法治上着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围绕中心大局主动作为,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做到不漏诉不凑数。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机制,规范提前介入、情况反馈、沟通协作等工作,高质高效惩处腐败。

2.始终牢记使命,为人民司法,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更加有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巩固“四送一服”走访和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抓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堵点问题,切实办好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检察听证等为民实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满意留在基层。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突出“未名·未检”工作室职能作用,加大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多形式提供法律服务,努力把检察工作真正做到人民心坎上。

3.始终昂扬斗志,为法治担当,以更高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推深做实“三个善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刑事检察行稳致远,着力构建刑事检察“三个体系”,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加大探索数字赋能检察监督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着力解决“不专”“不会”等问题,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进一步做好对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工作。拓宽行政检察视野,着力克服“不敢”“不力”等问题,协同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突出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找准服务改革发展的切入点,持续抓好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定领域办案,拓展案件范围,依法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加强执法司法相互配合,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衔接机制,让法律监督更具权威。

4.始终坚韧不拔,为队伍铸魂,以更严作风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聚焦党和国家事业所需、党的检察事业所需、法律监督工作所需,大力提振“小院也要有大作为”的精气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尊重客观司法规律,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摈弃“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织密全面覆盖检察职能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笼子”,做实逢案必倒查、有责必追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更加重视年轻干部培养、“行家里手”培育。坚持勇于自我监督,提高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主动报告检察工作。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狠抓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新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区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以更高质效、更严作风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助力打造活力叶集、开放叶集、和美叶集、文化叶集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1.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P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20227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安徽省检察机关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具体包括“五项制度”和“五项活动”,其中建立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是“五项制度”内容之一。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P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一般应当签署具结书;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3.刑事案件线上单轨制(P4:指政法单位依托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实现刑事案件各环节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业务协同、数据共享,从公安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批捕起诉、法院审判等办案各环节电子数据和电子卷宗同步线上流转,纸质卷宗材料不再随案流转,办案全过程网上留痕。

4.“温暖控申”活动(P42018年以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温暖控申”品牌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实施温暖控申“431行动,即狠抓“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司法救助等四项工作;立改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环境、服务方式、服务作风等三项服务;压实“一把手”检察长的工作责任。

5.“检察长接待日”制度(P5:指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检察机关信访工作的一项制度。

6.“未名·未检”工作室(P5: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相关要求,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4月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组建专业化队伍一体化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7.“一号检察建议”(P5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3项具体建议。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8.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P9: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9.“三个善于”(P13:即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

10.三个管理”(P1420241015日、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和党组会议,研究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的措施。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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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秘书处2025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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