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6 | 31.7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5 | 3.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1 | 27.8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1 | 8.18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19.62 |
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分别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经费和装备经费支付的。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完成预算的19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检察院2018年根据区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和办案用车需要,使用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经费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辆。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本部门汇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万元,占12.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8万元,占8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度决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2018年度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3.9万元, 与2017年度度决算相比,增加0.52万元,15.4%,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上级院来院督办案件、同级院协办案件、上级院检查等增加。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1.1万元,下降22%。2018年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781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六安市叶集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叶财〔2018〕49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8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20.57万元,增长28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62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19.62万元,增长的原因是区检察院2018年根据区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和办案用车需要,经批准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8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2.82万元,下降25.6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执法执勤。2018年度底,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联系方式: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政务公开联系电话:0564-6482005。